一套房子,對于一個普通家庭可以說是一生奮斗的全部了。
而且在目前的情況來看,大多數人家買的都是期房,而期房最大的風險在于能否按時按標準交房?
如果開發商因為資金斷裂等問題導致公司出現種種問題,那期房將面臨爛尾的風險。
那么如果不幸遇上了爛尾這種事,房子交付不了,銀行貸款還需要繼續還嗎?
答案是,不需要!
根據最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p>
當房子爛尾,開發商已經無力交付房屋的情況下,買主可以向法院主張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而根據此規定,買主也可在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情況下請求法院解除擔保貸款合同!
當貸款擔保合同被解除之后,銀行貸款自然也就不用再還~
當然,在這里還是希望各位能夠一路順利的搬進自己的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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