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所熟悉的職工醫保,居民醫保需要在生病住院后才能報銷,日常門診看病只能使用醫??ǖ挠囝~進行支付但是無法申請醫保報銷的。但是有很多人得了慢性病需要長期在門診開藥或者檢查,我們就可以通過辦理大病醫保,這樣可以節省很大一筆費用。那么我們來看看什么樣的病屬于門診大病報銷范圍。以我所在的城市寧夏銀川為例
—、門診大病病種:
1.冠心病2.高血壓3.糖尿病
4.惡性腫瘤(門診放療或藥物治療)
5.器官移植術后抗排斥治療
6慢性病毒性肝炎
7.肝硬化8.透析治療
9.慢性腎臟病(慢性腎盂腎炎、慢性腎小球腎炎、慢性問質性腎炎、腎病綜合癥)
10.類風濕性關節炎
11.精神病
12.小兒腦性癱瘓13.兒童支氣管哮喘
14.再生障礙性貧血
15.老年性癡呆(阿爾茨海默?。?/p>
16.系統性紅斑狼瘡
17.苯丙酮尿癥
18.心臟支架植入術后抗血小板凝聚治療
19.帕金森氏病
20.強直性脊柱炎
21.干燥綜合征
2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23.癲癇
24.腦血管意外后遺癥
25.慢性肺源性心臟病
26.風濕性心臟病
27.股骨頭壞死
28.重癥肌無力
29.血友病
30.肺結核
二、門診大病待遇申請和確定:
參保人員須持本人社會保障卡和病歷診斷資料,到參保地須經二甲以上(含二甲)協議醫療機構醫保辦申請辦理門診大病待遇資格,經協議醫療機構組織專家依據診斷標準,對申請人享受門診大病待遇資格確認后,方可在協議醫療機構辦理《門診大病處方本》。
三、門診大病就醫管理:
(一)取得門診大病待遇資格的參保人員,持《門診大病處方本》可在自治區內自主選擇一家基層醫療機構和二家二級以上協議醫療機構簽約就醫。每年第二、四季度,可重新選擇協議醫療機構并簽約。
(二)門診大病實行病種最高支付限額管理。自治區統一發布門診大病年度病種最高支付限額,參保人員門診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與住院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捆綁使用。
(三)定點醫療機構門診醫師接診門診大病病人時要核對患者身份,對行動不便患者家屬代購藥品的,要求出示本人和代購人身份證。審核病人所審批的病種,在病歷上詳細記錄用藥和治療項目,就診記錄要清晰、準確、完整。復式處方一式兩聯,靠前聯留底,第二聯患者交費取藥。非門診大病病種使用的藥品診療項目不得使用此病歷處方本。
(四)定點醫療機構在接診門診大病患者時,應當按照《門診大病處方本》所審批的病種進行診治,不屬于審批病種的治療行為及非醫保的醫療費用,不能開具在《門診大病處方本》上。不得超量開藥或開具多種具有同一療效的藥品及重復檢查項目。
四、門診大病報銷:
參保人員門診大病就醫所發生的費用在定點醫療機構前端結算,參保人員只須支付自付部分,報銷(基金支付)部分由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報銷比例為:在醫保政策規定的報銷范國內,每一年度(每年1月1日-12 月 31日)起付標準為 500 元,城鄉居民醫保起付標準以上符合基本醫保保險政策范圍內的門診費用報銷比例為 60%,城鎮職工報銷比例為 75%,額度不超過門診大病年度最高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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